井下測風要在測風站內進行,為了準確、全面的測定風速、風量,每個礦井都必須建立完善的測風制度和分布合理的固定測風站。
對測風站的要求如下:
1.應在礦井的總進風、總回風,各水平、各翼的總進風、總回風,各采區(qū)和各用風地點的進、回風巷中設置測風站,但要避免重復設置。
2.測風站應設在平直的巷道中,其前后各10 m范圍內不得有風流分叉,斷面變化、障礙物和拐彎等局部阻力。
3.若測風站位于巷道斷面水規(guī)整處,其四壁應用其他材料襯壁呈固定形狀斷面,長度不得小于4m。
4.采煤工作面不設固定的測風站,但必須隨工作面的推進選擇支護完好、前后無局部阻力物的斷面上測風。
5.測風站內應懸掛測風記錄板(牌),記錄板上寫明測風站的斷面積、平均風速、風量、空氣溫度、大氣壓力、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、測定日期以及測定人等項目。
測風時應注意的事項:
1.風表的測量范圍要與所測風速相適應,避免風速過高、過低造成風表損壞或測量不準;
2.風表不能距離人體和巷道壁太近,否則會引起較大誤差;
3.風表葉輪平面要與風流方向垂直,偏角不得超過10°,在傾斜巷道中測風時尤其要注意;
4.按線路法測風時,路線分布要合理,風表的移動速度要均勻,防止忽快忽慢,造成讀數偏差;
5.秒表和風表的開關要同步,確保在I min內測完全線路(或測點);
6.有車輛或行人時,要等其通過后風流穩(wěn)定時再測;
7.同一斷面測定三次,三次測得的計數器讀數之差不應超過5%,然后取其平均值。